民間借錢存在著極大的誠信危機,要想使民間借錢發生應有的積極作用,迫切需要對民間借錢加以規範。如果不對民間借錢加以規範,放縱高利貸、“驢打滾”的發展,會導致民間借錢借款人由於高額利息無力償還,嚴重擾亂民間借錢金融市場秩序,滋生各種犯罪活動。
大多數借錢糾紛案例是靠調解解決的,在東勝區,發生借錢糾紛的案件很多,這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有關係,同時說明瞭借錢誠信出了問題。
“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是這些年來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經常被提到的一個話題。社會信用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社會資本,社會信用不足既與我國的歷史傳統有關,也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健全密切聯繫。民間借錢作為以民間的血緣和地緣為基礎的一種信用形式,它的健康發展依賴於良好的社會信用和人與人之間和諧的人際關係,特別是在缺乏國家的指導與規範的情況下,社會信用成為借錢雙方資訊不對稱條件下約束道德風險的主要手段。”一位法學人士說,一個社會和個人的信用體系如何評估,如何構建一套科學有效的防範體系,法律部門應當出臺相關法規予以規範。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分析,從緊的貨幣政策,給中小企業帶來較大融資難度,可能會出現更多民間融資行為,但民間借錢行為法律約束力差,容易引發經濟糾紛。由於民間借錢不規範,資金所有者無法對資金使用進行有效監督,容易引發借款人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使資金到期無法歸還,從而引發債權、債務糾紛,嚴重的甚至釀成治安案件。
據統計,鄂爾多斯東勝區人民法院在2008年共受理民間借錢糾紛案676件,結案643件,涉及人民幣達8700餘萬元。東勝區人民法院法官蘇鳳告訴記者,近年來,他受理的民間借錢糾紛案實在是太多了,並且呈上升趨勢。絕大多數都是因為借款到期不還,誠信不夠,受害人被迫將不講誠信的一方告上法庭,導致一些原本有親戚關係的借錢雙方成了冤家。對此有關專家提出預警:對於民間借錢地下錢莊盛行的鄂爾多斯來說,誠信危機、民間借錢糾紛案上升,給這一行業蒙上了一層陰影並且敲響了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