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CMBA課程高級研修班的老闆們共同出資入股“行會”,設立CMBA九期基金會,還推選了基金會董事會成員。因該研修班同學徐欣(化名)未及時歸還借錢40萬元,被董事會成員和監事成員告上法院。日前,經靜安法院調解,雙方達成由徐欣分6次歸還借錢40萬元及利息10.56萬元的借錢協議。
涉案原被告均為上海交通大學CMBA課程高級研修班同學。2006年6月,該研修班同學分別出資,按照每股1萬元的方式入股89股,共同設立上海交大CMBA九期基金會。
2006年7月中旬,該基金會成員及監事6人與徐欣簽訂借錢協議書,由基金會出借給徐欣40萬元,借錢期限為3個月,徐欣按期歸還了上述借錢。同年10月下旬,徐欣再次按原協議書內容借錢40萬元,但這次徐欣逾期未能及時歸還錢款,遂引起訴訟。經法院多次調解,這起由CMBA同學出資設立、帶有互助兼贏利性質的基金會會員糾紛最終得到了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