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稅稽查部門依據相關稅法規定,追補個人所得稅,並對企業未履行扣繳義務進行處罰,共計133.7萬元。廣州地稅指出,根據稅法相關規定,個人所得稅徵收範圍包括利息、股息和紅利所得等,企業向股東借錢所支付的利息,應按20%的稅率由支付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從台中地稅局獲悉,地稅稽查部門對所轄業戶進行納稅檢查時發現,個別企業由於資金短缺向個人借錢,並根據雙方約定向借錢人支付了相應的利息,但有些企業卻有意無意間“漏”了扣繳個人所得稅,最近就有兩間公司因此被地稅稽查部門查追補稅款及罰款133.7萬元。
據介紹,稽查人員在進行例行檢查中發現,有兩間公司由於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於是向股東個人借錢以解燃眉之急,並根據協定向借錢人支付了利息,但企業卻未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查實後,廣州地稅稽查部門依據相關稅法規定,追補個人所得稅,並對企業未履行扣繳義務進行處罰,共計133.7萬元。
台中地稅指出,根據稅法相關規定,個人所得稅徵收範圍包括利息、股息和紅利所得等,企業向股東借錢所支付的利息,應按20%的稅率由支付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