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總喜歡向別人借錢,只有等事情幹完了,我才發現我真傻,但是世上沒有賣後悔藥的。那次我是向同學去借錢買老師說的書,但是錢只差一元了,我便向小魯借錢1元。但是他不借給我,他說明天要還他3元,要是明天不還的話要乘兩倍的還錢。那時我一味要買書我便傻傻地答應了他。
我是住在老師家的,一天的零花錢只有5元,而且還是早餐費呢!我沒有聽見他說的“要乘兩倍”我便吃玩早餐就趕往學校。“債主”來了,他叫我還錢,我說沒錢了,明天還他,但是這個“高利貸”的小“債主”說明天還我6元錢,我說怎麼,他和我因為這件事爭吵了起來。好不容易,同學們把我倆拉開了。但他還是懷恨在心。便說明天還我20元,要不然的話,我就要告訴老師,我心想:“他一定不敢告老師的,告了就是雞給黃鼠狼拜年━━━自投羅網。”我便回應說:“你告就告吧,我還怕你不成。”又一天過去了,沒想到他竟然真去告狀了,他假惺惺地對老師說了N多的話,結果老師還真相信他呀。今天我又知道了個成語就是“狐假虎威”。
但是到了有一天,我去向老師報告,說小魯要我還他500元,老師懷疑我,他不相信我,因為小魯是班級上成績優異的同學,所以老師當然他了呀!我真的太冤枉了呀!終於有一天我“申了冤”老師相信了我。這件事情終於有了結果了。
這次教訓讓我知道了,不要向人借錢,就算真的要借錢也要看人,不能隨便的問別人借錢,不然虧損的是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