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于2006年的重建過程中,在專案所有者前期已投入億元資金、但意外出現資金鏈斷裂的情況下,一家本地的財務公司,僅僅以2900萬元,便獲得了該項目60%的股權。本報記者瞭解到,這家財務公司,正是一家在廣州從事了多年資金借錢業務的有實力的民間借錢公司,隨著資本的積累,開始參與一些收益率高、風險又相對較低的項目股權借錢融資。
這家財務公司,正是珠三角地區活躍的民間借錢的最典型代表。目前,隨著中國宏觀經濟的反彈,以“財務管理公司”和“理財顧問公司”等諮詢仲介公司形式設立的民間借錢機構,又日趨活躍起來。
本報記者調查瞭解到,這樣的公司規模雖小,但資金量卻極為龐大,一旦市場回暖,回暖的溫度越高,它的業務也愈活躍。———正如科學界的“布朗運動”,在不規則中又有規則,溫度越高越活躍,而且永遠不會休止。
民間借錢廣州樣本———不規則中的規則
一份來自央行的最新統計報告指出,廣州是珠三角最早出現民間借錢機構的地區之一,自21世紀初以來,廣州地區的民間借錢機構已經從最早的3家發展到今天的80多家,形成了較大的市場規模,而且其發展模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報告指出,廣州地區的借錢機構基本上以“財務管理公司”、“理財顧問公司”等為發起人,主要是一些積累了一定原始資本的房地產開發商、私營企業主等。最初資本以發起人自有資金為主,金額少則百萬,多則上億元不等,而經營期間的融資主要依靠銀行的抵押借錢、與發起人關係密切的親友的閒散資金以及來自周邊市場的資金。業務市場推廣途徑主要是以“財務公司”形象進行的公眾媒體宣傳、客戶之間的傳播。
根據調查,這些財務公司一般只進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借錢業務,主要面向有固定居所或穩定職業的個人、個體工商戶、中小型私營企業等客戶群。借錢多用作短期經營周轉資金、銀行轉貸“過橋”資金、應急資金等,一般不會進入生產環節。
據介紹,民間借錢機構的借錢發放流程大致為:首先依託公司資訊平臺獲得客戶,在對客戶進行資質審核及辦理相關抵押登記等手續後,以自然人,比如股東或其親戚的名義對外放款。以私人協定為憑證,而協定往往是“借條”的形式出具。協議上標明的名義合同利率不會超過銀行基準利率4倍的上限,而實際利息在放款時從本金中一次性先行收取或至少收取首月應付額。例如,一份一月期實際利率為20%的借錢,名義借錢10萬元,協議寫明借錢10萬元,但借錢人實際上只得到8.33萬元現金。
央行報告認為,從民間借錢的流程可以看出,與銀行等面向中小企業開展的借錢業務相比,財務公司在短期小額借錢產品上具有競爭優勢,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能夠從不同角度對客戶資質進行評價,從而降低借錢門檻,二是抵押擔保方式靈活多樣,三是放款手續簡單快捷,更加貼合短期資金融通對“快”的核心要求。
獨特風險防範———比商業銀行更“實在、有效”
在廣東金融學院中國金融轉型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陸磊看來,在某種程度上,民間借錢機構從註冊、到自身放貸業務的每一個環節的風險防範,比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都來得“實在、有效”。
他說,根據有關法律,民間借錢關係是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錢關係,其中法人或其他組織限於非金融機構,且當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公民自然人。民間借錢機構以自然人名義而非財務公司本身實施借錢行為,符合上述法律規定要求。
據陸磊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錢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錢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借錢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為規避此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借錢協定上標注的利率都會低於法律規定上限,而實際利息往往在放款時提前一次性扣除。
在信用風險防範方面,民間借錢的信用基礎是借錢雙方的相互瞭解。借錢人對借錢人及其家人的生活、資產、信用狀況有較好掌握,能進行有效的“貸前審查”。同時,通過謹慎控制借錢期限及借錢額來控制風險,借錢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個人信用借錢額一次不超過5萬元,抵押借錢一般不超過抵押物估價的60%,而且能對抵押品進行有效監控。
由於作為抵押物的房產仍屬於銀行的借錢抵押物,無法進行抵押登記,財務公司有哪些方式可以對抵押房產進行控制?據瞭解,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要求借錢人向出借人或指定第三人出具授權委託,委託內容是委託規定生效後,受託人擁有全權處理該房產的權力。這樣,一旦借錢得不到償還,出借人可到銀行辦理提前還款、註銷抵押,從而獲得房屋產權。二是可以與借錢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合同價格通常約等於剩餘銀行借錢額,從而使房屋按揭的首付及已還銀行借錢部分成為抵押物。
據陸磊的研究,由於具有謹慎的風險控制,財務公司的壞賬率非常低,壞賬損失僅占經營利潤的5%-10%,如果出現違約,財務公司將直接提起法律訴訟或交由合法的調查公司代理追償。而調查公司一般會採取“盯人”的方式,全天安排人跟隨欠款人,軟性迫使其還款,或者聘請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陸磊特別向本報記者表示,由於財務公司長期維持高利潤經營,且違法違規成本很高,行業發展已呈現出自律及規範化的趨勢,法律意識逐漸增強,即便是借錢人欠款不還,所以一般不會出現高利貸暴力追債的極端情形。
海角紅樓專案———民間借錢掀起“冰山”一角
據瞭解,隨著資本的積累,有實力的財務公司開始參與一些收益率高、風險又相對較低的項目股權融資。
央行廣州分行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告訴記者,在廣東粵北地區的一些技工學校的建設投資中,有許多資金來源都是財務公司,這些公
司非常低調,他們辦學的目的,就是錢生錢。
而投資一個前期已有大量資本注入,但意外出現資金鏈斷裂的企業或項目,則使廣州某財務公司成為民間借錢機構業務拓展的成功代表:以較小的資金去購得高額的股權。
廣州海角紅樓建設項目,在項目所有者已投入億元資金的情況下,這家財務公司以2900萬元獲得了該項目的60%的股權,而實際先期給付的僅有1400萬元。
不過,由於自身的經營特性,財務公司並不會實際進入其他某個行業,其扮演的角色更接近於風險投資,一旦投資項目開始盈利,財務公司立即從該項目中套現,然後迅速撤離。
隨著中國宏觀經濟的回暖,民間借錢機構再趨活躍,正如海角紅樓專案中的這家財務公司一樣,建立在“人脈信用”體系之上的非金融機構,“天天暴利”,而資本金快速增長。
央行的有關報告認為,目前民間借錢市場是供需不平衡的,基本上是一個“賣方市場”。在賣方市場下,利率定價過高。據瞭解,廣州地區的財務公司的放貸利率已遠遠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人民幣借錢基準利率4倍的保護上限,其中,最高利率為當前銀行同類借錢利率的49倍,最低利率也在當前銀行同類借錢基準利率的8倍以上。
此外,據瞭解,廣州地區財務公司月經營成本約占其放貸額的1%,壞賬損失一般僅占其經營利潤的5%-10%,民間借錢的現行利率遠遠超出風險和成本調節範圍,放貸方長期獲取暴利。
賣方市場風險潛伏
今年7月起,受央行的委託,國內多家財經大學共同組成專案組,對長三角地區和珠三角地區的中小企業、城鎮居民、農戶和個體工商戶這一傳統“融資難群體”的民間融資情況進行了大範圍的調查。調查發現,進入下半年以來,民間借錢需求十分旺盛,其發展勢頭明顯超過去年同期水準。
9月,調查組形成的報告指出,由當前特殊經濟形勢催熱的民間借錢“賣方市場”雖然短期內能夠緩解中小企業和個體經營者融資難題,但從中長期來看,民間借錢“賣方市場”潛伏著值得關注的風險:一是加重企業負擔、二是風險向銀行系統的傳導。
據稱,受民間借錢呈現出“賣方市場”態勢的影響,民間借錢利率高企。調查顯示,在基準利率大幅下調背景下,民間借錢利率不降反升。在調查組的報告中,民間借錢平均利率區間保持在年利率13%-15%之間,短期,即6個月以內的農戶借錢利率更是高達15%-17%。部分企業還反映,2007年以前用15%的年息就能很快融到足夠的生產資金,現在用20%的年息也難以保證足夠的生產資金。
此外,由於民間借錢利率過高,導致借錢企業財務支出額度進一步增大,壓縮了利潤空間,甚至出現利潤負增長,不利於企業健康發展。而且民間借錢中借錢的中小企業超過1/3來自國家限制的“兩高一資”行業,借錢雙方在協議簽訂之初就已為資金的安全性埋下了潛在風險。
另外,民間借錢風險很可能“間接傳導”至銀行系統。課題組報告顯示,受民間借錢利率高企的驅使,一部分發展前景好、資產品質高、盈利能力強的企業在獲得了充裕的銀行借錢支持之後,將借錢資金轉往其開設在其他銀行的帳戶,然後將借錢轉借給其他關係戶,造成銀行借錢資金間接參與民間借錢。當前經濟形勢下,企業運行不夠穩定,效益受各方因素影響較大。在企業效益較好之時取得借錢外借後,一旦企業效益下滑或外借企業到期不能歸還借錢,最終風險仍將轉嫁至銀行。